产品规模预警提示
时间:2026-01-06来源 :作者 : 浏览次数:94

尊敬的基金投资者:


我司管理的以下以下基金(见下表)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000 万元。

根据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第四条第二款: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000 万元的,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本条第三款的潜在影响及相关安排。
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第四条第三款: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 万元,或者连续 60 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 万元情形的,应当停止申购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;停止申购后连续 120 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 500 万元的,应当进入清算程序。
请投资者知悉如本基金后续基金资产净值可能触发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第四条第三款的情形时所带来的潜在影响及相关安排。
如本基金后续的基金资产净值未触发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第四条第三款的情形,本基金正常运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公告附件:产品规模预警提示

【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】

【2026.01.06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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