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葵稳健11号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
时间:2019-01-25来源 :作者 : 浏览次数:774

万葵稳健1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:

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万葵稳健112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“基金合同的变更、终止”章节的规定,管理人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对《万葵稳健2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(以下简称“本次变更”)。

万葵稳健11号变更合同内容:

1.管理费2%;
2.业绩报酬20%,在分红、赎回、终止时计提业绩报酬;
3.认购费1%;
4.投资范围增加融资融券;
5.预警线和止损线为0.92和0.88;

如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:0769-39021534(张小姐)

      特发此公告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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